各政府采购当事人:
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秩序,规范交易程序、提升采购效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内采购〔2025〕26号)精神,我中心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详见附件)。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补充的,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发文。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易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