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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7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

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顺利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现结合自治区财政年终结算业务要求和自治区本级实际情况,将2023年度“政府采购云平台”年终处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计划录入通道关闭时间

因政府采购项目从采购计划备案、到交易执行、再到合同签订、支付需要一定周期,“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计划录入功能将根据采购业务类型分时间节点进行关闭。项目采购计划录入通道闭关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20点;电子卖场采购计划、无过程采购计划和框架协议合同授予采购计划录入通道闭关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20点。请各预算单位根据以上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本单位采购活动。

二、交易系统停止交易时间

“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易系统包括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卖场系统和框架协议采购系统,现结合各类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各交易系统停止交易时间如下:

(一)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日起,停止发布开标(开启)时间在2023年12月18日20点以后的招标类采购公告;

(二)电子卖场系统。自2023年12月18日20点起,停止下单或发布采购公告,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

(三)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自2023年12月18日20点起,停止进行第二阶段合同授予,包括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三种方式。

三、在途业务数据处理

为确保2024年1月1日起顺利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补充通知》(内财购函〔2023〕991号)相关要求,各预算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年终未完结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未进入正式采购计划流程的暂存采购计划进行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各预算单位仍存在未处理的在途数据,“政府采购云平台”将统一进行处理。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年终处理操作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2023年 11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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